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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01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 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管理。职工工资总额在主要与反映经济效益和国 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挂钩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营业收入、任务完成率等体现服务国家战略、保 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等情况的指标。
中央企业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以及当年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预算情况,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分类确定决定机制,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企业受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的,可以合理调整工资总额预算。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 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和公益类中央企业可以探索将工资总额划分为保障性和效益性工资总额两部分。保障性工资总额的增长主要根据企业所承担的重大专项任务、公益性业务、营业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对标
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挂钩指标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