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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化肥:分公司的管理之道

发布时间:2013-02-20 , 发布人:华恒智信1

总部与分部的管理具有很高的难度,总部插手太多,分部就失去了活力,总部管得太少,又容易失控,如何将二者进行有效地结合,是“度”的问题,更是对管理者管理思维、管理方法的考验。
【关键词】分公司管理 中化化肥 国有企业 化工行业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化化肥”,前身为“中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化肥供应商和分销服务商,涵盖资源、研发、生产、分销、农化服务全产业链。该公司于2005年7月成功收购China Fertilize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化肥集团”)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97),是中国化肥行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企业。 
最初,中化化肥的分公司经理是作为分部的员工之一接受总部管理的。其产生也是总部从分部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中选拔出具有管理潜质的人员,委以重任,再逐步培养其管理能力。由于在管理上,这些分公司经理还不是很成熟,需要总部带着走,所以中化化肥有了应时应景的“三线垂直”管理法,也就是总部财务部、物流部和业务部分别管理分部的财务、物流和业务经理,直接下达指令,而分公司经理更多的是一个现场监理和执行者的角色,借助与总部各个主管部门的频繁沟通,逐步领会着管理的要旨和决策的时机。同时,人力资源部通过人力资源课程等各种手段,让分公司经理由浅入深地分享HR管理的基础职能和各项总部试用成熟的制度。在总部的“呵护”下,伴随着分部网络规模的快速发展,分公司经理要么迅速地成长起来,要么被更合适的人替代,分公司经理这个职位的现场管理能力就快速地得到了提升。 
而当分公司经理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素质和能力时,中化化肥就会真正把他作现场第一责任人来看待和要求了。垂直管理“退居二线”,财务、物流都要服从分公司经理的统一调度,虽有直线上报权,但总部会更多地采纳分公司经理的建议。同时,分公司经理全部改签劳动合同至总部,享受总部关键骨干员工待遇和特殊福利。此时,在总部眼里,他们已不再是某一分部的员工,不再去争某一分部的局部利益,而是整个中化化肥的员工,他们将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分赴各个分部承担起管理职责,而这种全国范围内同“工种”、大跨度的调配使分公司经理经历了更多的锻炼和考验,基层成了总部锻炼后备人才的基地,总部成为为基层输送管理人才的大本营。
为了让分公司经理与总部思想始终保持一致,中化化肥要求所有分公司经理实行“11+1”工时制,即一年有11个月在现场工作,至少要保证1个月时间在总部,可以分成数次实现,可以来工作也可以来培训,但一定要保持与总部的最低接触时间。而在垂直管理退居二线的同时,中化化肥对分部财务经理也提出了更高的“总部化”的要求。财务经理要由总部财务部负责派出,派出的前提除了具备专业技能之外,还要在总部至少工作过一年以上,属于理念一致、价值观稳定的资深员工。当分公司经理、财务经理等关键岗位都是由总部招聘并且培养的人员担任时,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协同效应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无论制度多么完善,起决定作用的永远是人。从2003年开始,中化化肥就实现了HR的量化指标管理,从2001年人力资源部成立至今,累计流入流出几千人,而劳资纠纷始终保持着“零”记录。在中化化肥2005年HR工作精要数字报告中有这样一段纪录:2005年化肥中心人员总数为4744人(不含参股企业1733人),全年内流入1884人,流出1198人,总体规模增加686人,未发生任何申诉纠纷。培训2382人次,1311课时,满意率95%以上。从这组数据里,我们不难体会出这支具有 “中化蓝”的团队所付出的激情和汗水。
中化化肥认为,“‘用心去做’与‘例行公事’之间有着巨大的工作量和提升空间,只有把管理上升到与服务水乳交融的境界上,一切才会自然呈现。”这个境界就像是这样一幅美丽的图画:分部象那高高飘扬的风筝,展翅蓝天,细细的线却始终握在总部手中,这种互动是那么和谐,这种联系是那么紧密,而双方都从中获得了提升的乐趣和自由的快感。也许,这才是集团化企业的佐佑之道和管理真谛。

来源:网络素材搜集

华 恒 智 信 点 评
 
分公司管理是总公司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刚成立的分公司,建立合理的管控模式,进行良好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分公司快速成长的重要前提。 
案例中,中化化肥在分公司建立之初,采用 “三线垂直”管理法,应用各种手段逐步引导分公司管理者熟悉管理制度,领会管理的要旨和决策的时机。这是企业集团在建立分公司之初通常采用的手段。但总公司在这个阶段对分公司的授权是有限的,因此需要把握好这个最初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将抑制分公司的发展。中化化肥在“分公司经理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素质和能力时”,开始放权给分公司经理,如何评判分公司经理的管理素质和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需要一个科学的考核程序或措施,也是总公司需要考虑的。
另外,在总公司将权力下放到分公司经理后,如何让分公司经理与总部的思想保持一致,即在授权的同时保证对权利的有效监控,从而避免总公司对权利失控的顾虑呢?除了案例中所说的实行“11+1”工时制,分公司管理层必须具备总公司的工作经验之外,华恒智信认为,对分公司管理层予以适时适当的考核机制与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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