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员工内部“跳槽”
员工内部“跳槽”,原部门主管应该如何看待,是当做一种背叛,还是从公司利益考虑,尊重员工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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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员工管理
【案例背景及问题分析】
有部门主管甲向我投诉,指另一个部门未经他的同意就收留了他刚离职的手下乙。甲认为乙应该是被撬走的,因为乙在新部门竟获保留原有年资和福利,且离职未够一个月,已在新部门上班,令他脸面无光。
我劝甲以平常心去看问题,即使是女友转投他人怀抱时,我们也没有办法,何况是下属?人各有志嘛!按照我们公司的规矩,你可以设法留住自己的下属,但不可以阻止其他部门收留他的人。主动权应由想跳槽的员工自行决定。
甲说,这个规矩不好,只照顾员工的个人取向,没有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员工转部门应交由上一级的跨部门管理层决定。现在,这个员工自己说走就走,另一个部门肯要就成,完全没考虑过这件事对部门的冲击。公司如果不对这种事情严加管理,迟早组织涣散,失去竞争能力。
我叫甲不用替我担心,公司一向奉行无为而治的准则,未见竞争力因而受影响,反而稳占行内领先地位。公司只反对管理人员主动挖撬其他部门的员工,但不会阻止员工自己选择转往别的部门工作。下属要辞职,是他的自由。他在离职前没有犯错,公司不会阻止其他部门用他。至于用什么条件聘用他,其他部门可自行决定。
我告诉甲,若非他平时这么顾面子,把下属离职也看成是一种背叛,想转部门的同事一定会事先找他商量,大家可能协商出更平稳的过渡方法。但由于他过度紧张,其他人只好背着他偷偷地进行。他应该好好地检讨一下自己的管理手法,为何下属会这样对他?
我在公司无为而治,组织架构自然比较松散,好处是员工可以自行走位,哪里做得开心,潜能有得发挥,就留在哪里工作。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容许人民自由转工,不用等党委书记分配工作,结果生产力大大地解放出来。我亦相信让员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做的工作部门,对公司利多于弊。
我希望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个内部的人力市场,并借助市场机制去监察各部门主管。好的主管,下属一定愿意跟随他,在互相配合下,一定更容易产生工作成效。不好的主管,下属就会不断流失,在不稳定的情况下,工作也就难见成效。他的管理不善问题就会更快地暴露出来,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及时处理。
我的下属这么多,由我去监管,每人可分配到的时间也有限。因此,与其自己出马去“照肺”,不如缔造一个环境,让他们的下属可以在公司内自由跳槽,那就可以全方位向他们施压,逼他们做一个下属认为跟得过的上司。我能够放心地无为,就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人员,不但受上司监管,还要面对员工的选择。在市场的压力下,他们都得交足功课。
来源:网络素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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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恒 智 信 点 评
容许员工内部“跳槽”,其实是有利有弊的。
一方面,这是尊重员工自主选择权的表现。员工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根据个人爱好与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公司奉行无为而治的原则,相对来说创造了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升员工内部竞争力。另外,在这种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下,对于直接主管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作为员工的直接上司,要想留住自己的下属,要有高明的管理手法。提升个人魅力,注意与员工多沟通,关心员工。给员工提供机会展现他们的才能,使员工感到自己受重视,感到自己有继续发展的可能。这样员工才会忠于自己的上司,不至于“跳槽”到其他部门,时双方陷入尴尬境地。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付诸行动,不找借口找方法,这是任何人做任何事应该遵循的原则,也是成功的关键。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说更是如此,这就涉及到管理者执行力的问题。执行力就是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就是部门和个人理解、贯彻、落实、执行决策的能力。根据要做的事复杂程度不同,需要的做事能力也不同。企业中不同的人要完成不同的任务需要不同的具体能力。
另一方面,如果过分强调自由,不讲规章制度,势必会使公司陷入管理松散、无视规矩、无视上级的混乱境地。使组织涣散,失去竞争力。
因此,华恒智信顾问团队认为,公司可以鼓励员工自主选择,但是必须遵循规章制度。员工有转部门的意向,应首先与直接上级沟通。如果确实有利于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员工个人发展,须经过公司及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转入新的部门。这样在充分利用人才的前提下不至于破坏部门间的关系和同事感情。
因此,华恒智信顾问团队认为,公司可以鼓励员工自主选择,但是必须遵循规章制度。员工有转部门的意向,应首先与直接上级沟通。如果确实有利于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员工个人发展,须经过公司及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转入新的部门。这样在充分利用人才的前提下不至于破坏部门间的关系和同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