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 房地产税征收再进一步
发布时间:2018-11-06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历时四年、被看作房地产税征收条件和推进财产公开前提的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近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全面运行阶段。
业内最为关心的是,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后,房地产税征收的依据性障碍被破除,房地产税征收议程是否会加快?
对此,自然资源部一位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是最先设计这个制度时就定下的,也是这个登记制度的基础要求,相当于一个基础设施,当时并没有特别针对房地产税。分散登记模式下,房地产税也能收,但是联网后,能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
虽然这个系统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也不能“以人查房”,但在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看来,“这已经让许多人紧张和恐惧起来了。”而潘石屹之前曾表示“全国联网会导致房价下跌”。
在4月11日的博鳌(楼盘)亚洲论坛上,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关于房地产市场,要从行政调控变成税收、信贷等市场工具的调控,“从长远看,包括消费税、空置税,这些肯定会出来的。”
“现在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全国联网,一些障碍正在消除,推出房地产税、空置税的基础已经具备。”华南城市研究会创会副会长许学锋认为。
登记不规范、小产权房、违规用地等将集中解决
自然资源部的前身国土资源部,曾经在2014年公布不动产登记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这一时间表目前已经完成。
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35个地市、2853个县区共设立3001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3.8万个窗口,8万多一线登记工作人员平均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的适用对象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之前,是多部门分散登记,部分相关管理环节不完善、不规范,导致了历史遗留问题。
自然资源部部署从6月起,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减证便民”,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同时,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自然资源部还特别强调,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同时要严厉打击滥用职权伪造材料虚假登记,故意错误登记,为融资违法登记,恶意串通违规登记和泄露登记信息的行为。
王广华表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近年来的督察中发现,有些地方为了融资需要,为公益性的道路、公园、公共设施等土地,违规虚假办理抵押登记,有的地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规登记,泄露登记信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联网有助于把房地产、矿产、海洋资源等进行信息更准确地登记,利于全国信息的查阅和管理。从房地产角度来看,此前存在部分海景房违建的现象,但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实,部分海景用地、海滩项目将纳入到更有序的监管,有助于防范违规用地等现象出现。
不过,就制度建设而言,不动产信息联网只是一个开始,后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为房地产税、空置税开征扫除障碍
相比不动产登记和换证,人们更关心的是,这项制度是否会影响房价涨跌,促成房产税落地及财产公开体系的建立。
2017年12月26日,国土资源战略研究重点实验室,就曾以“房地产税设计与不动产登记”为主题,举行专项学术报告会。与会学者认为,房地产税征收必须在处理好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原则下,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数据为依据。这实际上就把不动产登记列为了房产税征收的主要条件之一。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联网首先是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从全国层面来说,我们直到现在还不清楚每个城市究竟有多少住房?住房状况如何?未来可能有多少住房会成为危房?其次才是我们根据存量房产及其分布,研究房地产相关税法和政策,运用税收手段解决空置住房问题,提高住房有效供给。”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征收最大的两个难点,一是全国住房信息的联网,涉及房源情况比较复杂,不止有商品房,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用房等,如果将这些带有居住属性的不动产全部纳入联网,税制制定上就能更加合理;二是不同城市间不同类型住宅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
“既然房产信息能够联网,这种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推进的效率应该也会很快实现。随着难点的逐一解决,房地产税的开征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郭毅认为。
除了房地产税,有关房产空置税的讨论也一直很热烈。
6月14日,第十届陆家嘴(600663,股吧)金融论坛上,刚刚退下来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我在中央财办时,曾经请有关单位通过对用电量对全国住宅的空置情况摸底调查,我国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住宅的空置率都相当高。比日本这种高度老龄化、少子化、城市化的国家还要高,日本是13%。这很不正常,说明用来炒的房子真不少,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空置标准。现在我们在频频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是底数不清怎么调控?像GDP不清楚怎么调控经济?”
根据国际通常标准,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可视为正常水准,而我国商品房空置率却长期处在20%~30%之间(其中二线城市高于一线城市,而三四线城市又高于二线城市),远远超出了正常水准。
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2018)》指出,2018年政策调控的关键在于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而长效机制包括法律保障机制、土地供给机制、税收调节机制等诸多内容。社科院建议,应该以“空置税”来替代房产税,从而增加住房持有成本,提高住房利用效率。
“在政府重点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大背景下,空置税预计要等房地产税实施后再确定是否有必要推进。”许学锋认为。
何时征收仍是个谜。但不动产登记体系全面运行后,谁有多少套房子一清二楚,这为房地产税和空置税的征收扫除了数据性障碍,并有利于后市楼市调控政策更加精准性的出台。
当然,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房地产税的征收仍需等待立法授权。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最终还取决于地方政府愿不愿意收。
欧阳捷认为,中央只是借此掌握信息和大数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只是借此来了解和测算税收水平、拟定税收法规及政策,地方政府才是税收主体,大城市并不想过早开征或过多收税,因为其会抑制土地财政收入;想开征的是中小城市,因为未来房地产市场将逐渐萎缩,需要房地产税补充财政收入。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