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36家企业被查15家GSP证书被撤
发布时间:2017-09-06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近日,湖南、福建、甘肃、山西、四川等多地药品经营企业被检查,或被撤销GSP证书,或被收回GSP证书,或被要求限期整改,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导致处方药销售控制不到位,销售药品票、帐、货、款不一致,企业配备的温控系统在使用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仓库部分药品堆垛间距不符合要求,未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等等,具体情况如下:
湖南:长沙“飞检”,5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长沙食药监局组织2个飞行检查组,对长沙市涉嫌违规经营药品及被投诉的9家药店进行飞行检查。5家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被撤销GSP认证证书,其余4家责令限期改正。
长沙市食药监局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飞行检查,坚决查处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福建:3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福建省药品批发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公布对3家医药公司的抽查结果。
甘肃:3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3家被收回
近日,甘肃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法撤销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另,收回3家企业GSP认证证书。
合水县: 11家药品零售企业被GSP跟踪检查
近日,甘肃合水县食药局对全县1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截至目前,共跟踪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家,通过GSP认证跟踪检查9户,合格率82%。对未通过检查的2家药店,收回GSP证书,上报市局公示注销。
检查重点:
①企业执业药师是否在岗;
②设施设备是否完善;
③购进验收是否严格;
④质量和健康教育档案是否齐全;
⑤储存养护是否到位;
⑥分类成列是否规范;
⑦处方药销售是否留存处方等内容。
处理结果:
对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确保认证跟踪检查实效。
山西:晋城4家药品经营企业GSP撤销,3家被收回
近日,山西晋城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在2017年度组织的药品零售企业跟踪飞行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决定撤销其GSP认证证书;3家药品零售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决定收回GSP认证证书》,待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解除风险管控措施。
四川: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集中整治
近日,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监管,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整治目标:
通过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严肃整治和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
整治过程:
主要分为组织自查、市(州)局核查和省局督查三个阶段。
①组织自查阶段,要迅速组织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明确要求相关药店、诊所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②市(州)局核查阶段,要制定核查计划,明确重点核查对象和范围,确保核查覆盖面和针对性,发现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
③省局督查阶段,将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诊所信息向社会公开,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检查方式:
组织市(州)局开展交叉检查,交叉检查时间为1周,对随机抽取的10-20家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开展检查(其中,诊所检查比例不低于25%)开展交叉检查。
同时,四川省局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纳入飞行检查重点范围,要求飞行检查组抽取至少5家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
贵州:雪山镇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近日,威宁县市场监管局雪山分局对辖区零售药店(连锁门店)开展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零售药店17家及连锁门店5家。
检查内容:
主要查看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销售情况、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情况、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发布违法广告以及是否有非法行医活动等情况。
检查结果:
少数药店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记录不规范和执业药师(驻店药师)不在岗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宣传于警示有机结合,要求经营者做到自觉自律规范经营。
来源:中国药店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