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把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发布时间:2017-10-11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9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会议,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解读。目前,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
其中,北京市率先实现了所有有床位的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成为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676家。上海实现了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全部联网。
截至9月25日,全国共开通7226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8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
统计数据显示,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162万人,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8.8亿元。目前,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共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1万人次,基金支付5.6亿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36万元。
过去
正如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所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这条高速公路已经修通”,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这一成就背后,是每一位“修路人”夜以继日的努力。
打地基,人社部首先开发建设信息系统。以参保人员为中心,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确保次均费用结算时间基本控制在10秒内完成,使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能够迅速完成直接结算程序。
盖高楼,人社部对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进行优化。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要求各参保地进行人员备案时,取消原来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证明和盖章,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二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部分地区开辟了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多种备案方式。
建保障,为避免医疗机构垫付资金,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指导各省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财政专户。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支出情况,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现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初步建立,现在,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还是工作,还是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参保人都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
覆盖各类各项基本医保参保人与所有异地就医类型,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可以在所有联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内的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首先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例如备案原因、就医目标等。然后,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就医地点,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未来
“任务艰巨,目前只是取得了初步成效。”据唐霁松介绍,接下来,人社部将继续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以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进一步完善系统线上协同管理、统计分析、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探索建立系统运行管理联系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系统运行维护,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在三级医疗机构已基本入网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是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努力实现应备尽备。人社部将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动备案。继续优化简化备案流程,创新备案方式。
四是落实“就医地管理”,避免异地就医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将异地就医费用数据纳入就医地监管范围。
五是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转诊转院制度,促进有序就医秩序形成。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