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建筑企业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在绍兴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9-05-08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2019年4月27日,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主办,绍兴市建筑业协会承办,上虞区建筑业协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筑脸网协办的中国民营建筑企业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在浙江省绍兴市隆重召开。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泳、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吴慧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兆康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最高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原副庭长姚辉;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应良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裘霞;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宁夏自治区建筑业联合会会长刘惠敏;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黑金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龚一民;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局长徐沛生;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长王苗夫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民营建筑企业家代表、各省建筑业协会代表、各法院代表、各检察院代表、律师代表等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开幕式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秀兰主持。
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泳在致辞中介绍了绍兴市建筑业的概况。他指出,绍兴市委、市政府将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其中重要方面就是谋划推进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产业。他表示,本次民营建筑企业权益保护大会立足于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了解民营建筑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破解难题打好基础,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营造好发展环境。
吴慧娟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民营建筑企业是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改变城乡面貌,增加就业,脱贫致富,开拓海外市场,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她分析了民营建筑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从政策环境及发展空间两个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她强调,民营建筑企业在坚定信心谋发展的同时,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科技创新,绿色建造和智慧建造;要处理好做大做强与做专做精的关系;要根据企业实际选择发展战略;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社会奉献高质量工程;要重视品牌发展,以口碑赢市场。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兆康在致辞指出,民营建筑企业已经成为我们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中坚力量,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民营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境,在建筑市场中民建筑企业是弱势的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本次大会旨在深入研究民营建筑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壮大。
会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宝根、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纪来、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周炳高总裁等企业领导代表民营企业家做了重点发言。有关司法机关和律师代表围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作了主题演讲,发言内容紧扣本次大会主题,包含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困境分析、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民营建筑企业的营商环境、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等,面面俱到、层层深入,为完善民营建筑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诸多建议。
与会者普遍认为,此次会议规格高,会务准备细致,受邀嘉宾交流发言水平一流,各方受益匪浅。
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