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接触塑料制品新规月底实施
自2015年3月25日起,欧盟委员会公布实施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号法规正式实施。该新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了两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明确了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量为每千克60毫克;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每千克0.05毫克;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食品接触材料,又称食品包装材料、间接食品添加剂,是一类用于保护食品安全卫生、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称。该新规实施后,在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很可能因不符合新法规,面临被下架或通报的风险。不过,欧盟还是留出了一些余地,对今年2月26日以前符合规定的塑料材料与制品仍允许继续流通至2016年2月26日,直到库存用完。
面对欧盟愈发严厉的贸易壁垒和管控要求,国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引起高度关注。一方面,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强制力,造成我国出口国外的商品屡屡遭到处罚,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出口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欧盟、北美等地区是世界上经济、科技最为发达的区域,其技术性贸易壁垒也都是基于充分且合理的科学依据,商品如果能够符合此类法规要求,可以提升产品自身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