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等可采取年薪制引进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18-06-20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按照《方案》,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在外籍人才引进方面,全省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可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注册企业的,凭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和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此外,辽宁还要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来辽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整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沈阳市在原有永久居留政策基础上,新增与工资和税收挂钩的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达到工资、缴税、工作年限等方面规定标准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