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不准!北京出台快递价格行为规则
发布时间:2020-01-14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12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列出了12条“不准”的情形,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等行为。其中部分条款是特别针对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虚假优惠等行为而提出。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分析,2011-2016年,是我国快递行业蓬勃发展期,增长速度均保持在48%以上。2017年后,快递业务总量增长速度明显变缓,2017-2019年,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速维持在25%以上。
2019年1-11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67.9亿件,同比增长25.4%,预计全年业务量将达到610亿件左右;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725.7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99.3亿件,同比下降3%;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455.7亿件,同比增长33.8%;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12.9亿件,同比增长28.3%。
受“419”、“双品网购节”、“618”、“818”、“919”电商节等促销活动影响,与往年相比,“淡旺季”波动特征明显减弱、月度间流量更趋均衡。
快递价格行为规则
快递单价继续下降,未来降价空间将缩小
2018年中国快递平均单件价格为11.5元,较上一年下降了0.8元,下降了6.5%;2019年前三季度,快递业务整体平均单价为12.0元,比上半年下降了0.2元;其中同城、异地、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平均单价分别为6.9元、8.0元和52.3元,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随着人工、租金等刚性成本上涨,快递单价未来的下降空间有限,价格战短期风险解除,甚至有可能出现反弹回升。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者开始对快递服务提出质的要求,对价格的敏感度逐步降低。随着各种成本的上涨,未来快递单价或出现回升。
来源:前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