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发布时间:2019-06-19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佛山日报讯记者黄碧云通讯员佛任宣报道: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子甫主持召开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听取审议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相比一审稿,《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除在章节体例上进行较大调整,同时创设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严格政府及其部门职责表述,细化物业管理参与各方职责,明确业主清册的提供主体和水电气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推动住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落实,提升应急维修效率,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调价行为,强化公共收益管理和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
其中,作为一项创新探索,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的内容在草案修改建议稿征求意见时,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支持。据了解,目前全市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40%,能够有效运作的不足30%。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旨在解决因为“业主大会、业委会”缺位,而出现的小区重大事项无法决策等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业主自我管理”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更名的说明,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蒋万伦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职务,吴乃慧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王思平、肖欣、源文芬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禤跃进、魏远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蒋万伦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贾伟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新春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莫玉燕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效仿、吴河清、武小文等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任命蒋涛为佛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钱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洁华、刘珊、叶良、黄坚和秘书长钟美恃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赵海,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物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