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岂是“低等教育”
发布时间:2017-06-07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最近,某地一名政府官员在会议上说:高中教师教不好到初中去,初中教师教不好到小学去,小学教师教不好到幼儿园去。此言一出,会场上的教师校长们一片哗然。不难看出,在这位官员的头脑中,显然存有幼儿园教师不如小学教师、小学教师不如初中教师、初中教师不如高中教师的观念。换一种说法,就是学前教育是最低水准的教育。
持这种观念的人不在少数,主要是由于国家对不同学段教师学历要求存在高低之分,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确实是相对较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提出新入职幼儿园教师起点学历应专科毕业的要求。尽管不少幼儿园教师是幼师毕业或专科毕业,但是不应该将幼儿园教师的学历与学前教育的水准划等号。
学历与水准划等号,反映出一些人的简单化思维方式,以及对学前教育的认识程度极为肤浅。由于对学前教育的不了解,社会上普遍存在曲解和误解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内部也有低看学前教育和幼儿园教师的情况。
《规划纲要》指出:“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是同等重要的,认为学前教育是“低等”教育的观念无疑是错误的。
2015年11月24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学前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指出:“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已达66%。”同时,2011年以来,国家实施面向全体幼儿教师的“国培计划”,培训了中西部农村幼儿教师58.5万人次,并带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幼儿教师培训的投入力度。可见,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按照学前教育“国十条”的要求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一些中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但是在落实“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方面,一些地方在执行时,出现了两个方面的偏差:一是将“富余”变为“不合格”,也就是将所谓“教不好”中小学的教师派到了幼儿园——名为“转岗”实为“下放”;二是在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方面做得不到位,应付了事,导致转岗教师难以适应幼儿保育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前教育“小学化”程度。
学前教育的对象重点是3-6岁的幼儿。学前教育必须遵循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必须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其体、智、德、美等方面的教育是互相渗透,有机结合的;其教育内容是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综合,且渗透于幼儿各项活动之中。
幼儿园的保育教育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有很大的不同,如中小学的学科教学主要依据的是各学段、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而幼儿的保育教育则是主要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那么,即便是一名称职甚至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如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学前教育专业系统学习和培训,就必定是一名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因此,学前教育绝不是最低水平的教育,将所谓“教不好”中小学的教师“下放”到幼儿园的做法是极其荒唐的。
来源:中国教育之声
作者:汪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