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量增长 虚假宣传卷款跑路 培训乱象何时休
发布时间:2018-08-07 , 发布人:华恒智信分析员
北京7月30日,“我从‘轻轻家教’APP上购买了‘一对一’上门家教课程,他们说聘请原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甘老师担任我孩子的英语家教老师,课时费共计4000元。但在课程培训期间我儿子的两次考试成绩都下降了,我也查到了甘老师并不是APP上宣传的‘原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这是虚假宣传,我要求退回学费。”郑先生向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我家人为了参加市直单位招考,报名了一个培训班,还签订了包过协议,学费是13800元。招考结束后,并没有被录取,我要求退款。”消费者梁先生向安徽省六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增幅明显,问题突出
今年4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社会培训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显示第一季度社会类培训投诉同比增长80.12%,在各类投诉中增幅明显,达到3579件,主要集中在语言、艺术、幼教等领域。上述维权案例,较为典型。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社会培训投诉情况专题报告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又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分析显示2018年上半年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7362件,比2017同期增加了64%。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这里涉及的教育培训,主要是指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教育以外的社会培训行为,包括幼儿早教、考学辅导、语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素质类培训等。社会类培训从针对孕妇的产前培训到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市场需求巨大,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有关培训侵权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数量增长明显。
记者发现,投诉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包括:培训机构资质不健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合同约定显失公平、预付式消费方式遭诟病、以培训之名行销售之实、培训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网络培训乱象丛生等。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414件社会培训类消费纠纷判决书,同比增长33.55%,其中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判决的案件占比分别为85.27%和14.73%。
从判决文书内容看,关于社会培训纠纷的案件中,主要集中于三类:一是由于培训机构资质不全、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件;二是承诺保过培训案件;三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引起纠纷的案件。其中,有部分案件性质恶劣,涉嫌合同诈骗。
早教、幼教领域问题频出
记者梳理投诉案例发现,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早教、幼教领域出现的投诉和纠纷,也逐渐增多,且问题各异。
“武义百花山工业区叶棋村附近百利公司办公楼内有一家宝宝王国早教园,我孩子也在那上早教课,最近他们在招收超龄儿童,该园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曹先生向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
安徽省铜陵市消费者刘某准备给其不到2岁的孩子上早教托管班,报名咨询时,早教中心承诺家长随时可以查看监控,观察孩子情况。但消费者报名后发现,监控经常无法观看,且孩子没上几天后就开始拉肚子,消费者怀疑早教中心餐饮卫生不达标,多次要求协商退费退学。另一消费者何某孩子在某早教班上课,发现早教老师频繁更换,个别老师口音较重,普通话不标准,对孩子的认知判断和安全感造成影响,多次协商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最终,这两起投诉经过调解后,商家都退还了消费者的费用。
预付消费背后的卷款跑路
2018年1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16名消费者的集体投诉,他们为孩子报名参加了东方爱婴广州海珠中心(下简称:海珠中心)的早教课程。2017年12月29日,他们突然收到海珠中心无限期放假的通知,12月30日赶到现场,看到海珠中心已经人去楼空,并且无法联系到负责人。于是,他们向广州市消委会寻求帮助,希望能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广州市消委会收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发现家长们前期已经联系了公安、街道、综治办等部门,消委会也尝试联系和约谈东方爱婴北京总部,得到答复是“北京总部无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但可为消费者提供转中心复课的处理方案,无法满足退款要求。”
梳理媒体报道,2016年,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湖南等地被曝光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卷款跑路案件就有十余起,涉案金额达十几亿元。见诸媒体的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事件大概分为三类:一是恶性故意,以教育平台为名头圈钱;二是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三是挪用预付款投资失败。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特许方允许加盟方使用其商标、店内装潢、统一名称,并要求加盟方按照特许方的经营方法和服务技术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对加盟方在运营过程中负有经营指导和业务监督的义务。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东方爱婴北京总部虽声称海珠中心的经营者违约在先,但在该店停业前从未向公众声明过停止与该店的合作关系,且一直默许该店使用其商标“东方爱婴”,对海珠中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一种放任,漠视其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鉴于海珠中心负责人仍处于失联状态,消委会已无法通过调解手段协调处理上述问题,但仍会继续协助这16名消费者进行维权,不排除将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东方爱婴北京总部承担责任。目前,当地消委会已经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次法律援助,案件仍在处理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强调,培训行业普遍采用预付的方式收费,消费者接受培训前购买充值卡、会员或者预付全款,部分培训机构为了促销课程更是推出了各种预付费算法,模式复杂,甚至跟“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挂钩。我国预付式消费整体监管有限,培训机构经常以破产、转让为借口一走了之,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消费者都是事后 “维权无果”、“自认倒霉”。
消费维权需理性、谨慎
分析指出,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涉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净化教育培训市场。行业协会应当发挥引领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离不开企业,特别是业内领军企业的自律和表率,教育培训行业的从业者应加强法制观念,提高自律意识,积极维护行业规范的经营环境;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如实宣传相关的内容;同消费者签订正规合同,对重要的格式条款显著提示。
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各类培训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首先应评估自己是否真的需要参加培训,避免冲动消费;其次,要考虑自身经济实力,不要盲目赶时髦。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从培训机构的资质、口碑、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同时签订正规合同,尤其是对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重要条款要特别留意。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如不能解决,应当收集好发票、合同等有关证据,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来源:未来网
作者:马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