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递箱新规出炉: 易碎品禁止投箱
有了智能快递柜,消费者更方便,但也存在着服务不规范、信息不对接、投诉维权难等问题。于是,近日,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的《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下称规定)称,快递运单已注明为易碎品或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以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
不过,对生鲜食品是否可投递到智能快递箱,规定并未明确。同时,对快件损坏究竟是快递环节导致、还是投递后出问题,也没明确界定责任划分。
新规
超48小时未取应取出再次投递
规定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征得收件人明示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首次投递,超过48小时收件人未提取的,快递企业应将快件取出,联系收件人再次提供投递服务。
快件丢失损坏快递企业要赔偿
规定称,快递运单已注明为易碎品或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以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快件投递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等服务质量问题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同时,收件人未明示同意采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问题
取件延时生鲜坏了谁买单?
经营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配送的王先生,在一些高端社区或写字楼选择了与智能快递柜合作。
他曾多次遇到麻烦,快递员将刚宰杀的土鸡送到客户所在地智能快递柜,并发送短信、打电话告知客户。客户延后两个多小时取货后发现肉已变坏。于是,客户认为鸡肉在配送前就不达标,打电话要求赔偿。为了小事化了,王先生只好选择赔偿。
而规定并没明确生鲜是否可投递到智能快递箱。业内人士表示,尤其是夏天,生鲜食品在里面“呆”十分钟就会变坏,配送企业应明确告知收件人,生鲜食品不应使用快递柜。
快件损坏责任该如何确认?
尽管智能快递箱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但记者随机采访多位使用智能快递的消费者发现,他们均担忧,如果快递损坏,该如何确认是快递环节出问题还是消费者取件后出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自收货人签收货物起,快递损坏风险责任已转移到收货人身上,收件人同意使用“智能快递柜”,意味着自快递员把货品放入柜中,就视为收货人已认可,风险自然转移到了收货人身上。
如果要证明货物是在快递环节出现的毁损,收货人就担负着举证责任。快递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若担心快递异常,可寻求物管、保安等作为证人,也可在智能快递柜远程监控设施范围内打开包裹。(来源:《重庆商报》